法律分析:依據我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辦法的規定,專利獨占許可合同備案後,如果許可合同解除或者屆滿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註銷備案。
法律依據:《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辦法》
第十七條 實施許可的期限屆滿或者提前解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在期限屆滿或者訂立解除協議後30日內持備案證明、解除協議和其他有關文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備案註銷手續。
第十八條 經備案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涉及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或者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當事人應當及時辦理備案註銷手續。
第十九條 經備案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種類、期限、許可使用費計算方法或者數額等,可以作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對侵權賠償數額進行調解的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