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專利申請過程中,由於申請人的過失,可能會出現漏填或者錯填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專利發明人可以進行更改,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即可。但應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並附具體變更理由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