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復審委員會下設13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人事教育處、立案及流程管理處、第壹申訴處(機械)、第二申訴處(電學)、第三申訴處(通信)、第四申訴處(醫藥生物)、第五申訴處(化學)、第六申訴處(光電)、第七申訴處(材料)、第八申訴處(外觀設計)、訴訟處和研究處。 主要負責外觀設計專利的復審與無效審查,承擔當事人對本處所作出的復審和無效決定不服而提起的專利行政訴訟的出庭應訴工作,並負責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外觀設計審查研究和培訓指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