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技術內容和專利實施方法;
2、許可合同的類型;
3.許可合同的有效期和區域範圍;
4、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條款;
5、專利缺陷保證及保證條款;
6.專利許可費及其支付方式;
7、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