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復審結果三個月能出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其專利申請的決定存有異議的,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復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壹條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復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復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