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 實施的許可方通常情形須是全體 專利權 (申請)人。以下兩種情形除外: (1)許可方已與 專利權人 ( 專利申請 人)在先簽訂許可類型為普通許可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且該合同註明專利權人授予被許可方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的權利。 (2)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有人依照 專利法 第十五條規定以普通許可方式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十五條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有人對權利的行使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有人可以單獨實施或者以普通許可方式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的,收取的使用費應當在***有人之間分配。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行使***有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應當取得全體***有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