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假冒偽劣商品也大量出現,成為阻礙經濟社會發展的壹個十分突出的問題。假冒偽劣商品屢禁不止,對國家和社會的危害非常嚴重。為了推動社會進步,我們必須保護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打擊和懲罰這種違法行為的全過程統稱為“打假”。國際上沒有準確的定義,英法德給出的定義也不壹致。在有關貿易知識產權保護的文件中,世界貿易組織重點關註商標、版權和專利侵權。其實造假的範圍要廣得多。
國際上有人對假冒給出了壹個更容易被接受的定義:假冒是指非常逼真地模仿壹種產品的外觀,使消費者和用戶誤以為該產品是他們的產品,並在未經授權或許可的情況下復制和銷售該受知識產權保護的產品。復制的對象通常是商品的商標、包裝、標簽或其他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