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的檢索工作中,也主要是從以上方面考慮:首先是檢索範圍。鑒於可專利性檢索在很多時候也同時涉及無效檢索。無效檢索是針對已授權專利進行的檢索任務。由於無效宣告程序中的申請文件的修改工作只能限制在權利要求內,且修改方式涵蓋權利要求的刪除和合並、以及技術方案的刪除,壹般情況下不能增加未包含在已授權專利權利要求書中的技術特征。
因此,為了在實際工作中得到較好的檢索效果,此時的無效檢索範圍不應僅局限於授權後的專利權利要求書,還應擴大權利要求的修改預期,進壹步將範圍擴大到權利要求書合並後的技術方案。其次是檢索時間。由於專利法中涉及到的現有技術是以申請日進行考量(而且當申請日在其相關的專利文獻中享有優先權時,還要特指優先權日),另外,新穎性還特別增加了抵觸申請的概念,故在時間條件限制嚴格的情況下,檢索效果壹般不是太明顯。所以,在專利性檢索時,以便可考慮先不對檢索時間進行限制,在利用較廣的時間範圍進行檢索找到合適內容的專利文獻後,再檢查其公開時間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