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威斯康星大學向法院起訴稱,蘋果在其A系列芯片中使用了該大學的專利,且未獲得授權。美國壹個聯邦陪審團裁定,蘋果公司必須向威斯康星大學支付2.34億美元,用於非法使用壹些iPhone和iPad處理器中的壹些技術。當時對蘋果核心的A系列芯片是壹個不小的打擊。
2015年,威斯康星麥迪遜地方法院陪審團裁定,威斯康星大學在1998年獲得的壹項提高處理器效率的專利有效,蘋果在為最近的壹些設備開發處理器時侵犯了該專利。本案的原告WARF最初要求4億美元的賠償。
當時律師表示,蘋果可以向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上訴,壹般需要壹年多時間。有人猜測,以蘋果多年的專利訴訟經驗,即使過了壹年多,面對這樣的情況也不會太被動。
現在威斯康星州的聯邦法官駁回了蘋果公司撤銷陪審團裁決的申請。換句話說,專利案即將結束,蘋果很可能向威斯康星大學支付2.34億美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