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查詢 - 專利年費繳納期限

專利年費繳納期限

專利年費繳納期限壹般為:上壹年度期滿前。如在此期限內,專利權人未繳納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通知專利權人在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補繳和繳納滯納金,超過六個月的,專利權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三條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壹)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八條

授予專利權當年以後的年費應當在上壹年度期滿前繳納。專利權人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通知專利權人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滯納金;滯納金的金額按照每超過規定的繳費時間1個月,加收當年全額年費的5%計算;期滿未繳納的,專利權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終止。

  • 上一篇:專利救濟法
  • 下一篇:本田多專利還是豐田多專利?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