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費越繳越多起到了壹個經濟杠桿的作用,因為專利權利具有獨占性和排他性,只有當獲得專利權的專利權人考慮到自己擁有獨占權所獲得的經濟收益大於年費等費用支出時,才願意去交越來越多的年費,來維護自己的獨占權不讓別人用,這是對專利權人的保護;如果專利權人覺得本身這東西越賺不到多少錢,還不夠交年費的呢,就會放棄這項專利,放棄這種獨占權,這樣全世界人民就都可以用了,從而促進了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這也是指定專利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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