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評價報告什麽時候能下來是沒有規定的,但壹般情況下是提出申請後三個月內出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壹條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制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的證明。專利侵權糾紛涉及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相關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進行檢索、分析和評價後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作為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