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權利要求書中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征與被控侵權產品完全相同;
(2)權利要求書中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征與被控侵權產品的必要技術特征不完全相同。
第壹種情況,我們會認定被控侵權產品屬於專利保護範圍,專利侵權成立;在後壹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假設被控侵權產品的特征等同於權利要求書中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征,被控侵權產品仍屬於專利保護範圍,專利侵權也可能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可以用說明書和附圖說明權利要求的內容。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圖片或者照片所示產品的外觀設計為準,簡要說明可以用於解釋圖片或者照片所示產品的外觀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