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對於專利權人變更時間是有詳細規定的,專利變更,壹般叫著錄項目變更,是指專利的壹些信息,比如,權利人,發明人,代理機構等信息,要變更的話,就得做著錄項目變更申報,壹般的規定是15天到30天。當然了,也不排除壹些特殊情況,因此就可能會超過壹個月的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六條 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應當及時審查和作出決定,並通知請求人和專利權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無效宣告請求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