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專利權轉讓或者專利權人更名而變更專利權人姓名的,不更換專利證書。
只有壹個不切實際的辦法可以拿到新的證書:打官司確認申請專利的權利;比如甲方委托乙方開發壹個設備,沒有約定誰是申請人。根據法律規定,申請權屬於乙方;但是,沈嘉申請了專利,拿到了證書;這時B發現了,把A告上了法庭。法院判決專利權屬於B;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重新頒發專利證書。
沒有別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