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質押是指專利權人以專利權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專利權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定程序將該專利權折價、轉讓或拍賣,所得價款優先清償債務。以專利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質押合同。
另外,在專利權質押合同生效後,專利權不發生轉移,仍屬於出質人所有。根據法律規定,質押系債務人向債權人轉移某項財產的占有權以作為履行擔保的法律關系,僅轉移占有權,不轉移所有權。因此,在專利權質押合同生效後,專利權不發生轉移,仍屬於出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