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權許可備案的作用是保障雙方的利益,對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提供參考。全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備案工作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專利合同的備案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第十三條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