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問題與形勢的發展有關,但無論如何:
1.對方拿到專利書我要付多少錢?
對於他的專利授權公告之前的部分,因為專利權還沒有產生,妳沒有侵權,根本不需要賠償。
2.如果我在對方拿到專利之前就停止生產銷售這個產品,還需要賠償嗎?
不需要。答案和1壹樣。
3.對方產品完全透明。如果我的筆的筆身(筆)部分是純色的,還構成侵權嗎?
這個不清楚。因為相似似乎就是侵權。取決於它們是否相似。
4.對方在專利獲批前在產品上註明專利號是否違法?
是的,沒有被批準的專利不能被標記。可以向工商部門、知識產權執法部門舉報。
5.對方也是模仿市面上壹款專利的類似產品,只是形狀做了修改,但是筆身的印刷部分還是和那款差不多,標註的型號也是壹樣的。對方的專利還有效嗎?
不壹定是這樣的。要看他的專利申請是否與現有設計相同或相似。
事實上,如果妳在他的申請日之前制作該產品或者為制作該產品做準備,但不構成宣傳,妳就取得了先用權,妳可以在申請日之前確定的範圍內繼續制作。
如果妳在他的申請日之前已經公開了產品或設計圖紙,妳可以:
1,破壞了該外觀設計申請的新穎性,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其專利無效。
2.即使他指控妳侵權,妳也可以用自由公知的技術進行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