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初步審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明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否符合專利法關於形式要求的規定,為以後的公開和實質審查做準備;查明申請專利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是否符合《專利法》關於授予專利權的規定,對符合授權條件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依法授予專利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