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專利權利要求書內容的主要權利越小(越具體)保護的範圍越小,授權可能性越高
具體的,比如(非真實案例,僅為文字邏輯描述),
a:
1、本發明是壹個具有保溫功能的杯子,其特征在於具有保溫塗層
2、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塗層為銀鋅合金
3、權利要求2中所述的銀鋅合金的比例為9:1
b
1、本發明是壹個具有保溫功能的杯子,其特征在於具有保溫塗層,所述保溫塗層為銀鋅比例為9:1的合金
那麽a保護的主體是 具有保溫塗層的保溫杯
b保護的主體是,銀鋅比例為9:1的合金作為保溫塗層進行保溫的杯子
無疑,B要求的權利是比較少的,也是相對比較容易獲得授權的
補充:不能帶上A公司字樣,如果妳基於的技術不是妳們公司的,妳們要先取得授權,除非該技術現已成為行業公知(無專利權或專利權過期),
如果A公司就是妳們公司,那麽從屬關系可以以上壹個技術作為優先權申請,如果不是原有技術的改進或者細化,完全沒必要優先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