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過專利復審環節。在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專利權無效宣告請示,專利申請復審委員會受理後,申請人從受理之日起壹個月內可以補充、修改、增加證據,在規定的壹個月期間以外提供新的證據或對原提供的證據作修改,補充的,專利申請復審委員會可不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