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年費用
被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應當在辦理登記手續的同時繳納,以後的年費應當在前壹年度期滿前繳納。繳費期限屆滿日為當年申請日的對應日。
2.2.1.1年
專利年從申請日算起,與優先權日和授權日無關,與自然年也沒有必然聯系。例如,專利申請的申請日為1999年6月1日,專利申請的第壹年為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第二年為1日至2006年5438日。
妳說的是申請日之前壹個月和之後壹個月的付款。當然了。
因為以前規定是申請日之前壹個月繳納,現在放寬到當年申請日之前繳納。
逾期的話,不到壹個月,不用交滯納金。1個月後才支付5%。但不建議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