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查詢 - 專利申請人、權利人的區別

專利申請人、權利人的區別

專利申請人是指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專利申請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授予專利權的自然人或法人。這裏需要註意的是,並不是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有權申請專利。有權申請專利的自然人或法人是: ①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其合法權利繼承人。所謂合法權利繼承人,是指由於發明人去世,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專利申請權。 ②職務發明創造所屬的法人單位。對於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單位。 ③合法受讓人。指非職務發明的發明人或者職務發明所屬的單位自願將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有償或無償地轉讓給予的人或單位。 ④***同申請人。***同申請人是指***同申請專利的個人與個人。個人與單位或者單位與單位。***同申請人中,如果事先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的辦理。 專利申請權的受讓人或繼承人在提出專利申請時,應提交受讓或者繼承的證明文件。 申請人是個人時,應當使用本人真實姓名,不得使用筆名或假名。申請人是單位的,應當使用正式全稱。 專利權人 專利權人是依法享有專利權的人,也就是專利批準時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人。專利權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在專利有效期內,專利權人可以對專利權實行轉讓,同時專利權還可以繼承。因此,專利權可以變更。當發生權利變更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將新專利權人的姓名或名稱講行登記並在專利公報上公告,而不重新寫在專利證書上。

  • 上一篇:專利權壹般是在什麽時間起算
  • 下一篇:專利使用權可以作為出資嗎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