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人對駁回決定不服的救濟程序是復審。復審時,申請人可以參照審查意見,對原申請進行修改或提交證據辯駁,並向專利局提交答復。復審委員會會對駁回決定進行重新審查。當復審結果仍然維持駁回決定,申請人還可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