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後2個月內未進行繳費的專利案件,視為非正常申請,技術文本的文件不予公開。申請者可以直接重新提交申請即可。不會影響第二次申請案件的授權前景。《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提出了專利申請優先權,優先權分專利國際申請優先權和專利國內申請優先權兩種。 專利申請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其發明創造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後,專利申請費應當按規定的期限繳納,沒有在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沒有按規定的費用足額繳納的,視為沒有繳納:申請費、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申請人在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受理通知之日起兩個月內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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