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專利時應向國家專利局提交清晰、完整、符合規定的申請文件;內容包括:《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及《摘要附圖》等。
2.申請材料不僅在格式、內容上有嚴格的審查要求,而且在具體字數、標點符號的運用中都有明確的規定。
3.撰寫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技術是否能成功授權,以及確保技術能否得到保護,同時關系到授權的時間,壹份好的申請文件能夠大大節約專利審批時間。
4.每件申請材料,專利老師都要根據不同的技術特點進行分析和全新撰寫。
5.專業的撰寫老師,都是需要經過長期的學習和實踐來掌握其中的技巧。
6.專利申請過程中可能會下發補正通知書、審查意見通知書等官方文件,這些官方文件中論點和論據均是以《專利法》為依據的,因此需要申請人完全掌握《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審查指南》的相關規定,並掌握答復技巧,才能更好地克服通知書中所指出的缺陷。
7.如果上述問題均不存在的話,申請人完全可以並且應當自己撰寫專利申請文件,從而更全面地保護自己的發明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