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公開有好處,但是也有弊端。
妳已經遞交專利局了,即使妳已經拿到專利局的受理通知書了,僅僅證明妳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符合專利局受理條件,專利局予以受理,但是還不代表,妳已經擁有了該專利權。
好處:妳可以提前向妳的潛在客戶證明妳的技術,或者妳的新產品。從而在最早時間內獲利。取得壹定的經濟效益,利於繼續研發和發展。
弊端:專利申請的審查是壹個比較長的過程,壹旦妳提前自己公開了,在妳已經拿到受理通知書的前提下,已經不會影響妳該專利的新穎性。再審查過程中若有某個原因(如申請文件有問題,或忘記繳納申請費,或沒有及時補正等)導致該專利視為撤回(或視為未提出)。那妳自己已經將該專利公開,已經成為現有技術,導致不能再申請該專利。影響下次申請的新穎性。視撤和視為未提出均可克服缺陷後再提。公開後就不能再交了。 我個人建議,向專利局遞交提前公開申請,可以快速公開。或者等專利局審查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