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專利代理人根據技術交底書撰寫專利申請文件,15個工作日會將專利申請文件初稿發送至申請人,申請人與專利代理人對專利申請文件內容達成壹致並定稿確認;
3)定稿確認後將專利申請提交到國家知識產權局;
4)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始進行審查工作,審查過程中審查員如果認為專利申請文件中存在不符合專利法授予條件的內容,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專利代理人幫助申請人進行意見陳述,直至授權或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