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七條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應當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不得許可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並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第八百六十八條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讓與人和技術秘密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承擔保密義務。前款規定的保密義務,不限制許可人申請專利,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