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的合並是指兩項或者兩項以上相互無從屬關系、但在授權公告文本中從屬於同壹獨立權利要求的權利要求的合並,所合並的從屬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征組合在壹起形成新的權利要求。在獨立權利要求未作修改的情況下,不允許對其從屬權利要求進行合並式修改。技術方案的刪除是指從同壹權利要求中並列的兩種以上技術方案中刪除壹種或者壹種以上技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