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科技進步,減少重復研究,國家設立專利制度,對符合條件的發明創造給予專利保護。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他人不得生產、銷售、使用或許諾銷售專利產品(或依專利方法獲得的產品)。
專利權人付出的代價是,公開其發明創造,獲得的利益是壹定時間、地域內的壟斷權。
公眾獲得的利益是,可以得知目前已有的發明創造,以避免重復開發,減少浪費,並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進壹步研發;付出的代價是,為專利壟斷利益買單。
專利文獻是任何人可以查閱的,但是,妳要是在專利有效期內照著做是侵權的,專利權人有權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