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許可以後要在國家局備案。當事人應當自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備案手續,單位或者個人辦理備案相關手續的,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法律依據:《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辦法》 第五條 當事人應當自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