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許可包括獨占許可、獨家許可和分許可。獨占許可是指專利權人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域範圍內,以合同約定的使用方式對專利進行獨占性實施。與此同時,不僅專利權人不能再許可第三人以同樣的方式實施專利,而且專利權人自己也不得實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