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證書不再復印。
(壹)專利權終止後;
(2)專利證書頒發後,專利權人因專利權轉讓而發生變更的,不向新專利權人或者新專利權人頒發專利證書副本;
(2)可更換的專利證書。
(1)專利權歸屬糾紛經當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調解後,專利權歸專利權人所有。調解書或者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在辦理變更專利權人手續後,可以請求更換專利證書。
②2006年7月1日之後頒發的專利證書損壞的,專利權人可以返還損壞的證書,請求更換專利證書;
③如果專利證書存在印刷錯誤,專利權人可以退回證書,請求更換專利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