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現有技術是用於新穎性的判斷,不限於權利要求書,還包括說明書中公開的內容。
比如,A權利要求是壹種方法,另壹專利B的權利要求書中是壹個產品,而說明書中公開了與A相同的產品的使用方法。可以認為,A同B不是同樣的發明創造,但是,如果B的公開日在A 的申請日之前,則B的說明書構成現有技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