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2、權利要求書應當記載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
3、權利要求書有幾項權利要求的,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
4、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科技術語應當與說明書中使用的科技術語壹致,可以有化學式或者數學式,但是不得有插圖。
5、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征可以引用說明書附圖中相應的標記,該標記應當放在相應的技術特征後並置於括號內,便於理解權利要求。附圖標記不得解釋為對權利要求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