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準備工作:確定需要申請的專利類型、找專利代理機構(中國專利也可以自己申請)
2、申請:遞交或寄交申請文件並繳費;
3、初步審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申請文件完整性及手續等的審查;
4、公開:發明專利申請滿18個月公開;
5、實審請求:申請人自申請後3年內提出;
6、實質審查:發明專利需要進行實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只進行初審;
7、授權並公告,發給專利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