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是由法國的西夫拉克發明的。有壹天,他行走在巴黎的壹條街道上,路上積了許多雨水,很不好走。突然,壹輛四輪馬車從身後滾滾而來,西夫拉克被濺了壹身泥巴和雨水。別人看見了,替他難過,想喊那輛馬車停下,講理交涉。西夫拉克卻阻止了,待馬車走遠,他還呆在原地。他在想:應當把馬車切掉壹半,四個車輪變成前後兩個車輪……就這樣,他回家就開始動手。經過反復試驗,1791年,第壹輛代步的“木馬輪”小車造出來了,但只能靠雙腳用力蹬地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