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產權轉讓,包括財產所有權、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等。,應加蓋合同金額的0.5‰。
(二)產權轉讓文書是指單位和個人的產權出售、繼承、贈與、交換和分割的文書,包括財產所有權、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的轉讓文書。財產所有權轉移憑證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的動產和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憑證,以及企業股權轉讓的憑證。稅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按產權轉移征收印花稅。
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印花稅稅率:無印花稅2。股權轉讓繳納印花稅的三種情況如下:
1.公司實際投入資本時,雙方應按轉讓金額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2.公司無實際出資時,轉讓方和受讓方無需繳納印花稅。
3.特殊情況下,如果轉讓方是公司,需要涉及更多的稅費。如果公司將其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股權轉讓所得會涉及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五條的計稅依據是: (壹)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是合同所列金額,不包括所列增值稅;(2)應稅產權轉讓憑證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讓憑證所列金額,不含規定的增值稅;(三)應稅業務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錄的實收資本(股本)和資本公積總額;(4)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是交易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