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壹種產品是否可以申請專利的方式:首先,確認該產品是否屬於動物和植物品種、疾病的診斷方法、疾病的治療方法、原子核變換方法、科學發現範圍。不屬於的,判斷是否屬於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若屬於發明和實用新型的,應當判斷是否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