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8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的通知
第壹,出院時間
2018年2月8日(臘月二十三),15年2月(除夕)至20日(正月初五),3月2日(元宵節),共8天。
二、放電範圍
除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醫療機構、學校、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和重要的臨夏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外。
輸(變)電設施的安全保護區;各加油站相關法規中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區域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第三,禁止的物種
嚴禁燃放假冒偽劣煙花爆竹,嚴禁生產含有國家明令禁止或不相容物質的煙花爆竹,以及安全生產監管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危險、重汙染品種。
關於2019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的通知
第壹,出院時間
2019 65438+10月28日(臘月二十三),2月4日(除夕),2月5日(大年初壹),19 2月(元宵節),共4天。
二、放電範圍
除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醫療機構、學校、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重要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加油站等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外,本市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區域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第三,禁止的物種
嚴禁燃放假冒偽劣煙花爆竹,嚴禁生產含有國家明令禁止或不相容物質的煙花爆竹,以及安全生產監管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危險、重汙染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