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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技術的基礎是由誰提出

大數據技術的基礎是由誰提出介紹如下:

當前大數據技術的基礎是由谷歌首先提出的。

谷歌公司(Google Inc.)成立於1998年9月4日,由拉裏·佩奇和謝爾蓋·布林***同創建,被公認為全球最大的搜索引擎公司。

谷歌是壹家位於美國的跨國科技企業,業務包括互聯網搜索、雲計算、廣告技術等,同時開發並提供大量基於互聯網的產品與服務,其主要利潤來自於AdWords等廣告服務。

2018年1月,騰訊和谷歌宣布雙方簽署壹份覆蓋多項產品和技術的專利交叉授權許可協議。2018年5月29日,《2018年BrandZ全球最具價值品牌100強》發布,谷歌公司名列第壹位。12月18日,世界品牌實驗室編制的《2018世界品牌500強》揭曉,Google排名第2位。

2019年度全球最具價值100大品牌榜第二位。2019年12月11日,谷歌入選世界品牌500強。2022年度第十九屆《世界品牌500強》排名第三位。

2022年7月26日消息,谷歌、微軟和另外11家跨國公司已經采取行動,按照日本法律要求在日本註冊其全球總部。8月消息,帝奧微在互動平臺表示,公司已與WPI集團、文曄集團等行業內資深電子元器件經銷商建立了穩定的合作關系,已經與眾多知名終端客戶建立合作,如OPPO、小米、Vivo、高通、谷歌、三星、大華、海康威視、通力等。

12月5日,傳音控股與谷歌宣布建立全球戰略合作夥伴關系,在Android操作系統、在線廣告及谷歌雲服務等關鍵領域開展深層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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