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量采購,就是在招標公告中,會公示所需的采購量,投標過程中,除了要考慮價格,還要考慮妳能否承擔起相應的生產能量。
2019年12月10日,國家醫保局印發《關於做好當前藥品價格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深化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制度改革,堅持“帶量采購、量價掛鉤、招采合壹”的方向,促使藥品價格回歸合理水平。
文件涉藥品種是經聯采辦會議通過以及咨詢專家,從而確定的。不包括中草藥、中成藥、生物制劑等。2022年,國家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已經開展6批,***采購234種藥品,平均降價53%,采購金額在公立醫療機構年藥品采購總額中占比30%。
開展原因
1、量價脫鉤。
現行招標采購中,普遍只招價格不帶量,企業缺乏銷量預期,難以實現藥價明顯下降。
2、競爭不足。
仿制藥質量水平總體偏低,難以與原研藥在同壹水平上公平競爭,部分原研藥品種價格長期明顯高於周邊國家和地區,“專利懸崖”遲遲未在中國發生。
3、采購分散。
采購層級較低,力量分散,導致議價能力不足,同時區域政策差異,影響了統壹市場形成,弱化了市場競爭機制。
4、政策缺乏協同。
藥品采購、使用、醫保支付、貨款結算等措施銜接配合不夠,難以協同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