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向當地畜牧局或農業局申請。具體申請流程要在當地詳細規定,不同地區具體步驟不同;
2、土地部門辦理土地使用申報,並審批其他新建建築物;
3、土地部門批準的文件,再報畜牧局;
4.畜牧局會同國土資源部、環保部、防疫部進行了實地調查和審批;
5.最後壹步,檢驗合格就發放養殖證,不合格就重新進行審批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