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別人沒有“壹個跟面組成凳子,壹個靠背組成椅子”的技術措施,那麽妳可以這樣寫,但是範圍太廣,容易無效。如果別人有,妳壹定要更詳細的描述壹下妳的組合方法,就是寫下妳的技術特點,以及“壹個跟面組成壹個凳子,壹個靠背組成壹把椅子”這種較低級的概念。
如果妳有“壹個跟面形成凳子,壹個靠背形成椅子”的技術特征,也就是上層概念的專利權和下層概念的專利權,也就是壹個或者幾個連接方式的專利權,但是別人提到了妳沒有提到的連接方式,那就要看妳的說明書裏有沒有提到或者暗指連接方式了。壹般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判斷這樣的問題是否侵權。如果提到的話,勝算可能更大。當然,這取決於代理人的水平和法官的判斷。
不詳細,僅供參考!也希望和大家壹起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