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積分入學?
積分入學是指為進壹步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務工人員家庭及其子女在公辦學校入學。積分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三部分組成。基本指標包括個人素質、工作經歷和生活條件。附加分指標包括個人基本信息、急需緊缺人才、專利創新、獎勵榮譽、慈善事業、投資納稅、計劃生育、衛生防疫、登記管理和個人信用。扣分指標包括“違法犯罪”和“其他違法行為”,要求流動人員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二、積分入學的評分標準是什麽?
積分入學的評分標準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組成。基本指標包括個人素質、工作經歷和生活條件。附加分指標包括個人基本信息、急需緊缺人才、專利創新、獎勵榮譽、慈善事業、投資納稅、計劃生育、衛生防疫、登記管理和個人信用。
扣分指標包括“違法犯罪”和“其他違法行為”,要求流動人員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法律依據:《居住證管理辦法》第二條: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落戶條件,確定實施居住證制度的區域範圍,並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