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評分細則中,第壹作者1,第二作者0.5,第三作者0.33,第四作者0.25。
博士材料的評審由學習經歷、科研經歷、獲獎情況、綜合水平四個方面組成,滿分100。其中學習經歷占40%,科研經歷占30%,獲獎情況占10%,綜合水平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