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術型研究生應在校期間以第1或第2作者且第1署名單位為 XX大學,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正式出版的論文集)上公開發表相關學術論文1篇以上(含1篇),或提供1項以上(含1項)研究成果(以科研成果、專利證書為準),方能授予學位。不能滿足該項要求的研究生不允許參加答辯。
2、在職專業學位研究生應以前三作者發表學術論文壹篇.
3、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對學術論文暫不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