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的區別有:
壹、保護範圍不同,實用新型保護產品的形狀、構造等方面,而發明保護產品、方法等方面;
二、期限不同,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20年;
三、其他不同。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第二十七條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文件。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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