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國家 知識產權 局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繳納手續費200元—準備好證明文件即 發明專利 轉讓需要的資料— 專利 局審核—2-6個月後下發發明 專利轉讓 合格通知書。 《中華人民***和國 專利法 》 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 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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